重磅!南昌出台去库存新政:商办用房享住宅同等上学政策!半岛
发布时间:2024-04-02 01:28:28点击:
半岛综合体育近日,据消息,南昌市出台《关于我市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措施意见》通知。
《意见》提出,鉴于我市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库销售缓慢,库存持续增加,目前去化周期达64个月,大量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解决非住宅商品房高库存压力,参考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研究起草了《我市商业办类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的措施意见》(讨论稿)半岛。
近年来半岛,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全市房地产业总体运行平稳,但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销售相对缓慢,库存持续增加。为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30个月内的任务目标。现就我市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库存提出以下措施意见:
一、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项目用地供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情况,科学预测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需求,合理规划商业办公布局及规模,杜绝盲目超前规划半岛、超前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半岛、超高写字楼。按区域根据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库存情况,科学确定、及时调整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原则上暂停相应的商服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未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当年商服用地供应不得超过上年度供应总量。具体办法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制定。
(一)对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商品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缴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奖励。具体办法建议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
(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开办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具体办法建议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制定。
(三)对个人因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化补偿并一年内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一定比例的安置补助。具体办法建议由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制定。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计划销售或已批准预售转为自留经营的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其运营租赁所缴纳各类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奖励。具体办法建议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
(五)对商业办公类房屋交易税费评估指导价格进行定期调整,按纳税年度前五年区域同类型房屋市场平均价格为计税基数3降低交易环节税费。具体办法建议由市税务局制定。
(六)对购房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申请按揭贷款的半岛,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应贷尽贷、应快尽快”的原则和国家规定利率限发放按揭贷款。具体办法建议由市金融办制定。
(七)对个人购买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的服务性公寓,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的入户、上学等政策。具体办法建议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制定。
(八)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服务性公寓,允许铺设燃气管道,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电、气费用。具体办法建议由市发改委制定。
三、支持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项目转型已出让未开工建设或部分开工建设的商业办公类商品房项目,在符合我市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依建设单位申请,允许整体或部分进行业态转型,用于建设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软件产业、物流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等项目;在符合消防、环保、建筑安全等条件下,办公类商品房允许部分改建改用为服务性公寓,鼓励用作人才公寓或租赁性住房。具体办法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制定。
以上措施意见适用于市本级项目,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