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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办公楼”深藏居民区 闲置20余年重新启用引争议半岛

发布时间:2024-04-03 12:20:20点击:

  半岛综合体育得知小区里一栋闲置了20余年的“办公楼”要重新启用,生活在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0号小区的64户、300多位居民很烦恼。

  该小区业主杨女士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从2023年年底开始,为启用小区内的“办公楼”,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招商集团”)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福州招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招商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多次带保安进入小区,与居民发生争执。

  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许,在江厝路10号小区内,记者在现场看到,数十位保安挡在住宅楼铁制围栏周围,几位工人正用电焊拆改围栏。

  该小区业主杨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11月,福州招商投资公司工作人员也曾两次带着保安进入小区,与业主发生争执。“其间,小区使用了20多年的大门和路牌被他们拆除。”杨女士说。

  据了解,该地块是1994年福州某市直机关向市政府申请的划拨地,用于建设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内两栋楼房平行而建,北侧为办公楼,南侧为住宅楼。1998年完工后,住宅楼被用于该市直机关的职工福利分房,房改后多数业主已经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公楼则一直闲置至今。

  记者在现场看到,两栋楼间距约9米,办公楼处于毛坯状态,部分外墙玻璃已经破损,周边杂草丛生。位于西南侧的大门是小区唯一出入口,宽度不足5米。

  业主们认为,办公楼地块性质为“行政办公”,不能用于商业办公。而且办公楼被住宅区环绕,应该尊重现状,充分考虑群众权益。启用办公楼不仅增加进出人次,还会带来停车、消防等一系列问题,同时楼间距不足以保护隐私,日常生活势必受到干扰。

  针对业主的疑问,福州招商集团和福州招商投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该办公楼无偿划拨给该集团,其进场施工重新启用办公楼,是“盘活国有资产”。争执起因是“业主阻挠施工”,所以才聘请保安“守住那个地方”。

  上述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办公楼的土地证半岛、房产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土地证、房产证显示,该办公楼的业主仍是福州某市直机关。

  对办公楼的用途半岛,福州招商集团和福州招商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是“商务办公”。“我们没有改变土地性质。”工作人员认为,该地块的性质是“办公”,但不属于“行政办公”。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月,该办公楼由福州海元贸易有限公司承租半岛。3月,一家名为“福州海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在该办公楼1~7层,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会展及展览服务等。

  一份由业主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的该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保留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是否可以用作商业办公?就职于某地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位专业规划人员表示,行政办公用地和办公用地二者完全不同,行政办公用地只能作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办公用地才可作为商业性办公场所。

  办公楼处于毛坯状态,部分外墙玻璃已经破损。人民网记者 张子剑摄于2023年12月

  专攻行政法领域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李月律师认为,一方面,行政办公用地属于划拨地,被无偿划给国企涉嫌改变土地性质,国企又将其办公楼转租作为商业办公,涉嫌改变土地用途,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走招拍挂程序或者补交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该土地的权利人不是福州招商集团,也不是福州招商投资公司,二者无权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因此,福州招商投资公司将办公楼对外出租的行为涉嫌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福建攻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振杰律师认同上述观点。他表示,“告知单”不能替代法律程序,“不能拿批文当权属证书,这是导致国家土地出让金流失的行为。”

  上世纪九十年代,该小区建成时半岛,周边都是农田、池塘。二十多年过去了,这里已经成为生活区,四周全是住宅。现状如此,闲置的办公楼应当如何处置?

  福建省内某高校城乡规划专业专家表示,从早期的规划来看,住宅楼的用途是作为培训中心(办公楼)的宿舍,两栋楼的建筑间距应该是符合当时的要求的。但在实际使用中,宿舍已经成为住宅楼,如果现在要启用办公楼,显然不满足“办公楼退让住宅楼”的距离,住宅楼居民的私密性无法保证。“这是当年建筑功能的非正规利用带来的问题。”该专家如是说。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来看,应实地调研、倾听群众意见,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前。

  福建省某高校行政管理领域专家表示半岛,小到一栋闲置楼宇的盘活,大到一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应坚持依法办事,建设法治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